重申本府各處人員借調程序,應先行簽會人事處並經一層長官核可。
公文 2020-07-23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976
主旨:重申本府各處擬借調他機關(單位)、學校同仁(含教師)至本府支援或實習,應先行簽會人事處並經一層長官核可,始同意受理報到及協助差勤管理,未依上開程序辦理者,一律不得報到,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