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計畫」
法規 2020-04-30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194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計畫」,並自本(109)年 4 月 27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4 月 27 日總處綜字第 109600000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獎勵計畫徵文受理申請至本年 8 月 28 日(星期五)止(以總處專用信箱收到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請踴躍參加,並列入本年度本府人事處所屬業務績效考核評比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