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所聘3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於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得否以切結方式適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再聘之規定
函釋 2020-04-27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988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釋「學校所聘 3 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於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得否以切結方式適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再聘之規定」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4 月 2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38870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