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事業機構人員曾具軍職年資重行辦理退休基數計算疑義
釋函 2013-03-06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508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公營事業機構人員曾具軍職年資,於重行辦理退休時,退休基數應否合併計算疑義 1 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2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191231 號函副本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