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幼兒園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限制,其自願退休條件得予以調降為「任職滿5年,年滿56歲」案
公文 2019-12-16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095
主旨:公立幼兒園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限制,其自願退休條件得予以調降為「任職滿 5 年,年滿 56 歲」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9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8016842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