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11月5日回覆各項升官等訓練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意見調查表
調查 2019-11-0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803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檢送各項升官等訓練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對照表及意見表各 1 份;請於本( 108 )年 11 月 5 日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傳送承辦人信箱,信件主旨請敘明「○○○(機關、學校名稱)升官等辦法修正意見表」,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8 年 10 月 28 日公訓字第 10821604061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