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公文 2019-08-30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327
主旨:「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8 年 8 月 27 日以臺教學(三)字第 1080114362B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8 月 27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80114362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