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聘-南投縣之專任輔導教師
公文 2019-05-07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236
主旨:有關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至南投縣之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 108 年 5 月 2 日府教特字第 1080101474 號函辦理。
二、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三、請轉知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