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進用機要人員之考績評定應行迴避相關規定
公文 2018-12-12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269
主旨:法務部函以,有關新修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之考績評定,公職人員應自行迴避規定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法務部 107 年 11 月 27 日法授廉利字第 1070501240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