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選首長上班時間參加民間婚、喪喜慶活動,是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及差勤疑義。
釋函 2013-01-31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239
主旨:有關地方民選首長於上班時間參加民間婚、喪(點主儀式)喜慶活動,是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及差勤相關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1 月 29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21872 號函辦理。
二、旨揭人員於上班時間參加民間婚、喪(點主儀式)喜慶活動,如屬政務活動、禮儀民俗或為民服務事項,則尚無違前開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惟若屬私人行程,則仍應依前開請假規則規定辦妥請假事宜。
三、檢附上開原函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