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事處公告教育人員優惠存款澄清說明
主旨:教育人員優惠存款澄清說明 教育人員辦理優惠存款人數比率表 製表日期: 102 年 1 月 18 日 人數及比率 舊制年資 人數 比率 已退休 純舊制 一次退休金者 18% 25,834 8% 月退休金者 兼具新舊 一次退休金者 月退休金者 6-18% 89,388 59% 現職 兼具新舊制年資 92,530 純新制年資 無 100,553 33%
說明:
85 年 2 月 1 日「教育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後所有教育人員(含新進人員)所具退撫新制之年資,退休時均已不得辦理優惠存款;至兼具新舊制退休年資並請領月退休金之教育人員,適用優惠存款調整措施,因得辦理優惠存款總額已經調降,可領取的利息所得,較調整前已明顯減少。相對而言,實質利率約為 6%至 18%。
優惠存款是政府早期為了彌補公教人員現職待遇微薄,連帶影響退休金偏低,建立的政策性福利措施。惟自 85 年 2 月 1 日教育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後,考量教育人員之退撫給與已獲得改善,渠等於 85 年 2 月 1 日退撫新制實施後之服務年資,所領取之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已不得再辦理優惠存款; 85 年 2 月 1 日以後擔任教育人員者,退休時均已不得辦理優惠存款。
另因教育人員新舊制年資退休金計算方式不同,及 85 年 1 月 31 日以前年資之公保養老給付可以辦理優惠存款,造成部分兼具新舊制退休年資請領月退休金人員退休所得高於現職薪資所得之現象。教育部分別於 95 年 2 月 16 日、 100 年 1 月 1 日及 100 年 2 月 1 日配合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推動教育人員退休所得調整方案,對於退休所得替代率偏高者,在不變動優惠存款利率的前提下,推動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調整措施。
整體而言,經統計目前全體教育人員(含已退休及現職者)中,約 8%仍適用未調整前的優惠存款措施;又退撫新制實施迄今 17 年,約 33%於未來退休時,已不得辦理優惠存款;約 59%適用優惠存款調整措施,惟其優惠存款利率雖然沒有調降,但因可辦理優惠存款的總額已經調降,可領取的利息所得,較調整前已明顯減少。相對而言,實質利率約為 6%至 18%。以上說明茲以附表示之。
資料來源: 102-01-18 教育部人事處首頁>訊息公告>即時新聞http://www.edu.tw/news1/detail.aspx?Node=1088&Page=17715&wid=b17d585c-b5f1-4494-813b-13a7ab566b90&Index=1
類型
優惠存款利率
年資
(含兼領)
制年資
(含兼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