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各機關學校將屆退休公教人員長青座談會參加人員調查表格式2份及各梯次明細表1份
主旨:轉送 102 年各機關學校將屆退休公教人員長青座談會參加人員調查表格式 2 份及各梯次明細表 1 份,請依說明確實查填並於本(102)年 1 月 23 日前備文送府彙辦,請查照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1 月 14 日總處授研字第 1023050012 號函辦理。
二、 102 年各機關學校將屆退休公教人員長青座談會將由銓敘部與該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共同主辦,參加對象如下:
(一)102 年 7 月 16 日或 8 月 1 日,以及 103 年 1 月 16 日或 2 月 1 日屆齡退休,並具參加意願之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
(二)年滿 63 歲以上,規劃於 102 年 12 月 31 日或 103 年 6 月 30 日前自願退休,並具參加意願之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
(三)另於 102 年 7 月 16 日或 8 月 1 日屆齡退休及規劃於 102 年 12 月 31 日前自願退休並具參加座談會意願者,以參加第一梯次為原則;於 103 年 1 月 16 日或 2 月 1 日屆齡退休及規劃於 103 年 6 月 30 日前自願退休並具參加座談會意願者,以參加第二梯次為原則。
(四)以屆齡退休人員優先,如有缺額,再由當年度屆滿 64 歲、 63 歲規劃自願退休公教人員之優先順序依序遞補之;為避免浪費資源,有意願參加人員始得填列調查表,曾參加過本項座談會者請勿重複報名參加,各機關學校請確實審查。另參加人員之膳宿由該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提供,惟其差旅費由各機關自行負擔。
三、有關旨揭調查表格式電子檔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http://www.cyhg.gov.tw/personnel/chinese/download.aspx?u=L30)下載使用。至案內參加人員調查表,請按退休生效日期分別依式繕造(共 2 表)於旨揭日期前函送本府人事處,並將電子檔傳送至syou029@mail.cyhg.gov.tw彙辦(無此類人員免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