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2018臺灣燈會工作人員專案加班核定之行政作業簡化事宜
公文 2018-02-11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873
主旨:為簡化行政作業,授權貴機關學校就擔任本縣 2018 臺灣燈會(期間自 107 年 2 月 16 日起至同年 3 月 11 日止)工作人員之每人每月超過 70 小時專案加班部分,本權責覈實核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 5 點、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員工加班費管制要點第 5 點及本府人事處 107 年 1 月 22 日簽准辦理。
二、本府所屬各機關(不含各鄉鎮市公所) 107 年度人事費預算,其中已凍結之加班費 1 成 5 部分予以解凍,併請依會計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