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縣市、鄉鎮市長及聘用、約僱人員薪點調整事宜
緊急 2018-02-06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1771
主旨:行政院調增 107 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及各縣(市)縣(市)長、副縣(市)長、鄉(鎮、市)長待遇,並俟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奉總統公布後,溯自 107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7 年 1 月 3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700000011 號函及同年月日院授人給字第 10700000016 號函辦理。
二、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自 107 年度起調整為每點新臺幣(以下同)124.7 元;鄉(鎮、市)公所得於前開範圍內自行核定支給。
三、旨揭相關表件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創新服務」/「待遇福利專區」(網址: https://personnel.cyhg.gov.tw/cp.aspx?n=BD3B450373053909 )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業務 Q&A」/「待遇加給」(網址: 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s?uid=15&cid=53&searchkey=#)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