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主計、政風考試錄取人員,3年內限制轉調期間之調任機關範圍一案
函釋 2018-02-0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866
主旨:應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機關(人事、主計、政風)一條鞭體系訓練人員,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 3 年內限制轉調期間之調任機關範圍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7 年 1 月 29 日部銓五字第 10742990981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暨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