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調查表,請於1月25日前回覆。
調查 2018-01-2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762
主旨: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婚假規定修正前聘僱人員結婚登記情形調查表 1 份,請於本( 107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前依式填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1 月 23 日總處培字第 107003098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調查表請於本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下班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府承辦人電子信箱(sky07016@mail.cyhg.gov.tw),無則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