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錄取人員預估於基礎訓練期間確請產前假或陪產假需求者,得變更調訓梯次。
公文 2018-01-12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198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如預估於基礎訓練期間確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請產前假或陪產假需求者,得經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核轉國家文官學院核准變更調訓梯次,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7 年 1 月 10 日公訓字第 107216000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