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國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試自辦或委辦調查,請於12月31日前回復。
調查 2017-11-14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144
主旨:請各校擇期召開教評會討論 107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試是否委託本府辦理,並於 106 年 12 月 31 日前將「委託同意書」或「自辦切結書」(如附件)擇一填妥後,免備文逕寄本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彙整,請查照。
說明: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 5 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2 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