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各機關擬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宜限定現職人員為參加甄選之要件
公文 2013-01-10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5357
主旨:重申各機關擬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現職人員規定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1 月 8 日總處培字第 1010063805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近來屢接非現職公務人員陳情,部分機關於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以下簡稱分發辦法)第 9 條規定管制期間外辦理公開甄選時,仍限定現職人員為參加甄選之要件;基於平等原則,各機關辦理公開甄選時,除尚有考試錄取及申請補訓人員待分配,於分發辦法第 9 條但書規定管制期間外,不宜限定現職人員為參加甄選之要件,以維非現職公務人員再任公職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