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退休金及撫慰金改為按月發放相關事宜,請依說明二辦理。
公文 2017-07-27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872
主旨:公務人員月退休金及遺族月撫慰金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改為按月發放相關事宜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6 年 7 月 21 日部退四字第 106424677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銓敘部刻正參考蒐集之意見,進行研修「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定期發放作業要點」,目前尚未修正發布,請各機關(學校)不宜根據現行規定,要求領受人作各種不必要之配合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