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嘉義縣鄉鎮市長請假單
公文 2017-07-10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017
主旨:檢送修正後之「嘉義縣鄉鎮市長請假單」表格 1 份,請自即日起依附表辦理請假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請假單下方備註,務請填列貴所傳真機號碼,俾利本府傳復貴所。
二、貴所傳真或 e-mail 鄉鎮市長請假單至本府民政處時,請同時以電話告知本處自治行政科,以免遺漏。
三、鄉鎮市長之請假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各項規定辦理,請貴所務必確實辦妥鄉鎮市長請假相關事宜之管理,以維當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