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第三條修正意見調查表
調查 2017-04-11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843
主旨:檢送「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第三條修正意見調查表」1 份,請於本( 106 )年 4 月 13 日(星期四)中午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府承辦人電子信箱(niwaku68@mail.cyhg.gov.tw),無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4 月 7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6004266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調查表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調查表請依限填報回傳,電子郵件主旨及檔名請鍵入「單位(機關)名稱」,未於期限內回復,視同無修正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