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加班費、獎金之發給,應確依相關法律及行政院訂頒或核定之支給規定辦理
公文 2016-11-08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211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各機關加班費、獎金之發給,應確依相關法律(規)及行政院訂頒或核定之支給規定辦理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1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57433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