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提供電腦設備供高普考、專技人員考試考錄取人員辦理網路選填志願作業
公文 2016-10-18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878
主旨:為辦理本( 105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錄取人員網路選填志願相關作業,請協助提供本項考試錄取人員免費使用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0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5617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錄取人員須於本年 11 月 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至本年 11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6 時止,使用網路線上填列個人職缺志願與基本資料。是以,為協助未具上網電腦設備之錄取人員順利進行相關作業,請於上開日期之辦公時間內提供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予錄取人員使用,並予協助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