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提供電腦設備供高普考錄取人員辦理網路選填志願作業
公文 2016-09-26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779
主旨:為辦理本( 105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網路選填志願相關作業,請提供本項考試錄取人員免費使用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9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5350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為協助未具上網電腦設備之錄取人員順利進行相關作業,請各機關(學校)於本年 9 月 2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至本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6 時止之辦公時間內,提供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予錄取人員使用,並予協助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