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費及特殊教育津貼是否列為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之計算內涵疑義
函釋 2016-09-01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3354
主旨:教師待遇條例施行後,導師費及特殊教育津貼已改為職務加給,是否列為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之計算內涵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5 年 8 月 22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5011196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