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職務異動情形調查表請於8月15日回覆
調查 2016-08-0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281
主旨:為調查本縣各級公立學校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職務異動情形,請協助填寫附件之調查表,並於 8 月 15 日前回傳本府政風處彙整,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4 條第 2 款規定暨法務部廉政署 105 年 5 月 10 日廉財字第 10505005690 號函辦理。
二、鑒於學校需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的人數眾多,又學校內部並無專責處理財產申報業務之行政人員,為掌握具申報義務職務之異動情形,請各學校協助填寫職務異動調查表(如附件),俾利本府政風處建立學校申報人名冊,確認申報人申報類別正確,並即時通知申報人進行申報及提醒注意申報期限,避免申報人因逾期申報遭受高額裁罰。
三、請各學校於 105 年 8 月 15 日前填妥附件表格,免備文寄至電子信箱:cyhgae04@mail.cyhg.gov.tw ,如填寫過程有任何疑義歡迎電詢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