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及104年度進用退休(伍)軍、教人員調查表,請於7月27日前回覆人事處。
調查 2016-07-19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039
主旨:檢送「103 年度及 104 年度本機關及所屬機關(構)進用退休(伍)軍、教人員調查表」1 份,惠請依式填列並於本( 105 )年7 月 27 日(星期三)下班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傳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7 月 13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47450 號書函辦理。
二、請各機關提供 103 度至 104 年度支領退休(伍)金(俸)之軍、教人員再(轉)任政府機關、事業機構、行政法人、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財產總額 20%以上之財團法人,或政府及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 20%以上公司之相關資料,若無是類人員,則無須回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