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評選計畫,請於6月16日前報送。
計畫 2016-05-13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240
主旨:檢送本府「105 年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評選計畫」,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4 月 11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38106 號函辦理。
二、請於 105 年 6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將書面及電子檔光碟參選資料寄(送)達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並請 E-MAIL 至承辦人楊小姐信箱(s904030@mail.cyhg.gov.tw)。
三、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及旨揭計畫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