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105年度人事行政研究發展徵文作品不得有冒用、抄襲或其他侵害第三人著作權行為。
公文 2016-04-28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992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重申 105 年度人事行政研究發展徵文申請作品,不得有冒用、抄襲或其他侵害第三人著作權之行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4 月 22 日總處綜字第 1050039495 號函辦理。
二、旨揭函文影本,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