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2月1日前回復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試是否委託本府辦理
調查 2016-01-0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986
主旨:請各校擇期召開教評會討論 10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試是否委託本府辦理,並於105 年 2 月 1 日前將「委託同意書」或「自辦切結書」(如附件)擇一填妥後,免備文逕寄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彙整,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介聘辦法第 5 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2 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國中業務承辦人:許勝豐先生(電話: 3620123*560 );國小業務承辦人:陳月華小姐(電話: 3620123*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