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1月8日前回復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獎懲案件統計表
調查 2016-01-0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959
主旨:為辦理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獎懲案件統計作業,請於 105 年 1 月 8 日(星期五)下班前將 104 年第 4 季統計表傳真至本府人事處彙辦,如無獎懲事件,無須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獎懲處理原則第 8 點辦理。
二、檢附旨揭統計表 1 份,如有需要,亦得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考核訓練科項下),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