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大陸居住月撫慰金領受遺族發放事宜
釋函 2012-11-23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798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補充規定赴大陸地區居住之月撫慰金領受遺族因受傷或疾病致行動困難,無法親自返臺領取月撫慰金者之發放相關事宜,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1 年 11 月 14 日部退一字第 1013660023 號書函辦理;檢附前開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