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臺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
公文 2015-11-02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4374
主旨:行政院修正「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臺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並自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4 年 10 月 28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40050339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院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