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學校核發所屬幼兒園教師各項證明書及繳交退休申請表件注意事項
公文 2015-10-20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121
主旨:各機關學校核發所屬幼兒園教師各項證明書及繳交退休申請表件應附註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核發在職、離職及服務證明書應於「備註」或「現職說明」等欄位,退休事實表、現職待遇計算表等退休申請表件應於「職稱」或「退休時身分」等欄位加註「附設幼兒園教師」,以維當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