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5月至8月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平時考核請配合辦理
公文 2015-09-01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218
主旨:為辦理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104 年 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請本府各機關(單位)於本年9 月 15 日前將考核表及考核清冊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辦理。
二、上開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用人單位考評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平時考核考列甲等比率以百分之八十五為原則;同要點第 10 點規定略以,支援人員平時考核由受支援單位負責辦理,並占受支援單位考列甲等比率。
三、又本府於本年 7 月 24 日府人考字第 1040135986 號函重申,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平時考核考列甲等比率以 85%為原則。爰請確依考核要點及該函辦理。
四、檢附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聘僱人員考核表及考核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