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及契約進用教保員、職員、廚工等是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疑義
公文 2015-08-28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295
主旨:有關代理教師兼任學校行政職務及以契約進用之教保員、職員、廚工等是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乙案,請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釋(如附件)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8 月 20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40091191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