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加強宣導新進教師曾服義務役或替代役年資得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
公文 2015-06-28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352
主旨:請加強宣導新進教師曾服義務役或替代役年資得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以維護渠等人員權益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4 年 6 月 16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40078158A 號函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