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醫事人員送審檢證作業得免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檢覈或醫事證書影本
公文 2015-06-08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211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簡化醫事人員送審檢證作業,自即日起,各機關是類送審案件符合條件者,得免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檢覈或醫事證書影本,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5 月 28 日部特四字第 104398280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