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定期發放作業要點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
公文 2015-05-11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616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定期發放作業要點」(以下簡稱發放要點)部分規定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5 月 5 日部退四字第 10439340532 號書函辦理。
二、茲因銓敘部、教育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辦理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相關作業程序整合事項,共同建置「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以下簡稱退撫整合平臺);此後,公務人員退撫給與之發放及查驗作業將改於退撫整合平臺執行;其中查驗作業改為每月執行(1 年共 12 次),查驗作業方式及流程改以電子自動交換方式進行,爰修正發放要點部分規定,並自民國 104 年 8 月 1 日生效。
三、另上開修正條文及總說明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及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