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地方行政法人設立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公文 2015-05-0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653
主旨:行政院函以,為因應地方需要及落實地方自治,有關地方行政法人設立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另該院 100 年 5 月 11 日院授人企字第 1000035941 號函同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4 年 5 月 1 日院授人綜字第 1040033025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