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重申有意介聘至該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注意事項,請協助轉知。
公文 2015-04-20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363
主旨:彰化縣政府重申有意介聘至該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乙案,請轉知校內專輔教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 104 年 4 月 14 日府教特字第 1040119843 號函辦理。
二、如有意介聘至該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其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宜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