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評核面向權重及各指標意見調查表,請於4月20日前送府彙辦。
調查 2015-04-1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642
主旨:檢送「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評核面向權重調查表(山僻地區部分)」及「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評核面向各指標意見調查表(山僻地區部分)」各 1 份,請於本( 104 )年4 月 20 日(星期一)前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4 月 9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303951 號書函辦理。
二、為通盤檢討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制度,人事行政總處於 102 年委託淡江大學進行「我國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支給合理性之研究」專案研究,研究結論依「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所定地理環境、交通狀況、艱苦程度及經濟條件等 4 面向提出山僻地區地域加給評核指標計 32 項。
三、為客觀評估上述各面向之重要性及評核指標之適當可行與完整,無論貴機關是否適用「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支領地域加給,均請貴機關評估後填送旨揭調查表。
四、檢送上開總處書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