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研議相關措施加強土木工程職系相關人員之法律素養,並提供法律協助。
公文 2015-02-26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284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請研議相關措施(如辦理在職教育訓練、訂定標準作業程序、提供涉訟輔助或法律諮詢等),以加強土木工程職系相關人員之法律素養,並提供法律協助,俾保障渠等執行職務之合法及正當性,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2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0400230152 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掃描檔(含附件)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