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各國中小學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請於2月28日前申請。
好消息 2015-02-14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260
主旨:本縣各國民中小學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自即日起至 104 年2 月 28 日止受理申請,請各校詳予查核,以免影響有關學生之權益,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標準暨請領規定要點辦理。
二、本學期請領副食費 5 個月,副食費:全公費每月新台幣 2,800 元、半公費每月新台幣 1,400 元;本學期新申請個案另發給制服費,全公費 750 元、半公費 375 元。
三、已獲准之個案請各校填妥申請名冊,免備文,掛號寄送本府教育處彙整;新申請個案須附申請表、撫恤令及戶口名簿(均為影本)各乙份送審。
四、上述所附影本文件,請學校承辦人核對正本無誤後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職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