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有關「推動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
公文 2015-02-02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445
主旨:轉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有關「推動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1 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04 年 1 月 29 日臺教青署輔字第 1042160127 號函辦理。
二、該署為強化在學青年就業力,協助學生透過見習,獲得實務面的體驗學習,了解政府部門運作,以利規劃未來職涯發展與方向,爰訂定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係採自願提供見習名額方式辦理,各單位(機關)可依實際需求調整見習期間(三階段擇一)及見習時數,惟仍須符合勞動基準法有關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之相關規定。
四、爰請有意願之單位(機關)自行至 RICH 職場體驗網完成見習職缺提案,俟各單位(機關)確認進用名單並線上回報後,由該署統一辦理見習生團體平安保險。
五、另見習生應擇一場「見習前講習會」全程參加,該署除補助見習生參加該講習會交通往返之費用外,無提供其他津貼補助。
六、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含附件)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