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員工獎勵方式如涉及員工給與事項,請依規定報經行政院核准後據以辦理。
公文 2015-01-1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663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期軍公教人員待遇給與法制主管權責更臻周妥,各主管機關對主管法規規範員工獎勵事宜,除求其具體明確外,如獎勵方式涉及員工給與事項,仍請依規定報經行政院核准後據以辦理 1 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1 月 12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21941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總處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