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校擇期召開教評會討論104學年度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試辦理方式並回復教育處
研習 2014-12-11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609
主旨:請各校擇期召開教評會討論 10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試是否委託本府辦理,並於104 年 1 月 30 日前將「委託同意書」或「自辦切結書」(如附件)擇一填妥後,免備文逕寄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彙整,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介聘辦法第 5 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2 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委託同意書」或「自辦切結書」於完全中學僅限於國中部分,而高中部分已另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