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及相關規定,自103年12月2日生效。
公文 2014-12-11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108
主旨:檢送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二點規定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12 月 2 日公評字第 10322606621 號函辦理,另旨揭規定請至該會網站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