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儘速檢視所屬機關(構)之人事甄選項目,以避免涉及身心障礙或性別歧視。
公文 2014-11-26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267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請儘速重新檢視所屬機關(構)之人事甄選項目、內容及考試過程是否有其合理性,以避免涉及身心障礙或性別歧視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11 月 20 日總處組字第 1030052820 號函轉勞動部 103 年 11 月 10 日勞動條 4 字第 1030132425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各 1 份。